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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1:51:18  浏览:833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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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04]1327号
2004-12-07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上海、天津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核定后的最低计税价格予以发布,自2004年12月27日起执行。

附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录(国产汽车部分)

税则号
生产 (组装)厂
厂牌型号
吨位
座位
排量
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额
备 注

0010072001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欧蓝德 BJ6450
5
2400
145000.00
14500.00
2004年型经典,4*2

0010072002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欧蓝德 BJ6450
5
2400
147000.00
14700.00
2005年型优雅,车轮,头枕变化,4*2

0010072003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欧蓝德 BJ6450
5
2400
159000.00
15900.00
2005年型运动,单天窗,4*2

0010072004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欧蓝德 BJ6450A
5
2400
170000.00
17000.00
2004年型经典,4*4

0010072005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欧蓝德 BJ6450A
5
2400
187000.00
18700.00
2005年型豪华,双天窗,4*4

0010072006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欧蓝德 BJ6450A
5
2400
174000.00
17400.00
2005年型优雅,车轮,头枕变化,4*4

0010072007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帕杰罗速跑 BJ6463
5
2400
170000.00
17000.00
增强型,行李架,铝车轮

0010072008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切诺基 BJ6420EB
5
2500
102000.00
10200.00
2005型,ABS,天窗

0010072009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切诺基 BJ6420EB
5
2500
102000.00
10200.00
2005型,ABS,天窗,亮银漆

0010074001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 BJ2020VB
5
2500
44000.00
4400.00
2001年型

0010074002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 BJ2020VE
5
2500
60000.00
6000.00
2002年型

0010074003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帕杰罗速跑 BJ2025
5
3000
255000.00
25500.00

0010074004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帕杰罗速跑 BJ2025A
5
3000
272000.00
27200.00

0010074005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切诺基 BJ2021EB
5
2500
118000.00
11800.00
2005型,ABS,天窗

0010074006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切诺基 BJ2021EB
5
2500
119000.00
11900.00
2005型,ABS,天窗,亮银漆

0010074007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切诺基 BJ202lG
5
4000
341000.00
34100.00
豪华型,天菌,10碟CD,六缸发动机

0010074008
北京吉昔汽车有限公司
切诺基 BJ2021V8
5
4700
366000.00
36600.00
2004型,imited,8缸发动机

0010074009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切诺基 BJ2021V8
5
4700
381000.00
38100.00
2005型,orerland,8缸发动机

0010241001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160A
5
1600
104000.00
10400.00

0010241002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160A
5
1600
116000.00
11600.00
豪华型天宙

0010241003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160M
5
1600
96000.00
9600.00
标准型

0010241004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160M
5
1600
105000.00
10500.00
豪华型天窗

0010241005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180A
5
1800
129000.00
12900.00

0010241006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180M
5
1000
121000.00
12100.00

0010241007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200A
5
2000
141000.00
14100.00
标准型

0010241008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200A
5
2000
164000.00
16400.00
豪华型夫窗

0010241009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200M
5
128000.00
12800.00
标准型

0010241010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200M
5
2000
146000.00
14600.00
舒适型垒自动空调

001024101l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BH7270A
5
2700
186000.00
18600.00
豪华型

0010241012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BH7270A
5
2700
194000.00
19400.00
尊贵型 VCD系统

0020011001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威乐 CA7156U
77000.00
7700.00

0020011002
天津一汽夏和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威乐 CA7156UZ
84000.00
8400.00

税则号
生产(组装)厂
厂牌型号
吨位
座位
排量
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额
备 注

002001100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威姿 CA7106
64000.00
6400.00

0020011004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威姿 CATl06Z
81000.00
8100.00

0020011005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威姿 CA7136
66000.00
6600.00

002001100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威姿 CA7136Z
81000.00
8100.00

0020011007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
28000.00
2800.00
空调

0020011008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
27000.00
2700.00
普通

002001100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A
32000.00
3200.00
空调

0020011012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AL
33000.00
3300.00
空调

002001101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AU
39000.00
3900.00
空调

002001101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AUL
42000.00
4200.00
空调

0020011018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U
35000.00
3500.00
空调

002001101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u
34000.00
3400.00
普通

002001102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11A
35000.00
3500.00
空调

0020011024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1IAU
42000.00
4200.00
空调

0020011025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31
36000.00
3600.00
空调

002001102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31A
40000.00
4000.00
空调

0020011027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31AL
42000.00
4200.00
空调

0020011028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31AU
46000.00
4600.00
空调

002001102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31AUL
48000.00
4800.00
空调

0020011031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36U
68000.00
6800.00

0020011032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雅酷 CA7136UZ
75000.00
7500.00

002001103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威乐 CA7136UC
59000.00
5900.00

0020011034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威乐 CA7136UZC
75000.00
7500.00

0020011035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B
37000.00
3700.00

002001103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01BU
45000.00
4500.00

0020011037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11B
39000.00
3900.00

0020011038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11BU
47000.00
4700.00

002001103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 TJ7131B
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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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精神,现就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尤其是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法律不完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之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我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国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四)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的内设机构。省以下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
  (五)建立兽医行政执法机构。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其进行归口管理,并加强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支持机构(实验室)是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要整合现有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和资源,按照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兽医技术资源,通过充实力量、资格认可、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
  (七)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
  四、加强兽医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
  (八)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现有兽医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九)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对兽医体制改革中分流出来的兽医人员,依法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其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十)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及时调整和完善国内相关政策。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技术推广、疫情测报等机构的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控工作。
  五、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十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十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完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条件,建设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是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六、抓紧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十三)加快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研究制定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兽医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七、加强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十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由农业部牵头,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十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农业部备案后组织实施。各地兽医工作机构的调整改革,原则上要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编制、财政、人事、发展改革(计划)、劳动保障等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改革方案,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河北省省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省省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一条 根据《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办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第三条 大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含退休人员)共同缴纳,每人每年80元。其中单位缴纳40元,个人缴纳40元。
第四条 单位缴纳部分随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个人缴纳部分每年一次性从个人账户中划扣。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单位缴纳部分从公务员补助金中划扣。
第五条 大病医疗保险费的支付,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大病医疗保险费负担80%,个人负担20%。
第六条 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帮助解决。治疗终结后,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报销。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国家和省相关的配套办法,均适用于大病医疗保险。
第八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与《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同时实施。



200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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