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铁路高等院校内部定期审计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19:34:21  浏览:9968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铁路高等院校内部定期审计办法

铁道部


铁路高等院校内部定期审计办法

1987年12月30日,铁道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注:该文件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代替)和审计署《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定期审计制度的通知》以及《铁路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铁路高等院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定期审计的目的
铁路高等院校定期审计的目的是对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普遍的、连续的审计监督,使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工作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审计质量标准化。达到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完整,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促进铁路高等院校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
二、定期审计的范围
铁路高等院校及其附属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其预算内、外的财务收支和财产物资核算、管理均属定期审计范围。
三、定期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定期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审查院校教育、科研、基建等国家拨款的预、决算情况,预算内外资金,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自有资金的收、支、分配等。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审计遵守、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及《会计法》情况(包括院校所制定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2、各种收费标准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情况。
3、开展科技咨询活动和接受委托培养、有偿分配等社会服务收入分配管理情况。
4、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效益。
5、自筹基建计划、资金管理及资金来源情况。
6、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有无转移基建资金及应上交基建结余资金情况。
7、经济合同执行情况。
8、内部控制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情况。
9、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内部定期审计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于控制制度不严、违纪问题严重及财务管理较差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审计。
四、定期审计的时间和审计方式
1、内部定期审计时间:一般以季为审计周期进行事后审计。有条件的也可以以月为审计周期进行审计。
2、内部定期审计方式:可以采取送达审计,也可以采取就地审计,二者均可采用。
3、高等院校各会计单位,预算内、外的财务收、支和财产、物资核算管理由院校审计处(室)进行定期审计,铁道部审计局重点进行抽查,或在定期审计期内,由各院校分片组成审计调查组,实行联审联查,以保证定期审计工作质量。
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根据铁道部审计局下达的必审项目和具体要求,在定期审计的基础上结合编制财务决算进度,审计签署意见,确保财务决算数字真实,合规合法,报告内容完整。
5、高等院校审计机构,在实行定期审计、执行各种审计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审计资料的分类、整理、登记、统计、分析考核、汇总以及做好审计报告,建立审计档案,巩固定期审计成果。
五、审计处理
对于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报经领导及时进行处理。凡本单位自查自审出来的问题能主动按规定纠正的一切违纪事项可以从宽处理,否则必须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和严重损失浪费的案件,应依法移交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六、为保证定期审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七、本办法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各院校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部审计局备案。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8.04.22
生效日期:1998.04.22



 第一条 为适应对外贸易、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需要,做好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主要安排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等同采用ISO、IEC和其他国际组织标准的国家标准,原则上不安排)。符合下述条件的国家标准优先列入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
  1涉及国家安全;
  2防止欺诈行为;
  3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
  4动、植物生命或健康;
  5保护环境;
  6国际贸易及经济、技术交流需要的重要标准。
  第三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的翻译出版工作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根据需要分批、分期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未列入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计划的标准,有关单位愿意自筹经费承担标准的翻译工作,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审查同意后,列入经费自筹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
  第六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项目的立项建议,原则上由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审定。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提出翻译出版有关国家标准英文版的建议。
  2国家标准英文版计划项目确定后,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直接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下述任务,下述方式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执行。
  3国家标准英文版的翻译工作由原起草该项国家标准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国家标准英文版的翻译工作必须坚持忠实原文的原则。翻译工作承担单位应确保英文版本的内容与中文版国家标准一致。翻译工作承担单位如果在翻译过程中发现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有误或出现印刷错误,应及时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以标准修改通知单方式,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方可按照修改后的内容进行翻译,同时要在出版前言中予以说明。
  5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文稿经审校无误后,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技术审查。
  6经审查通过的英文版国家标准,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直接行文(格式见附件2)报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上报时须附带以下材料:
  a国家标准文本(或复印件)一份;
  b国家标准英文译本三份、电子格式文本一份(35英寸软盘,Word7.0格式);
  c审查会议纪要及与会专家名单各一份。
  第七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工作任务的下达,采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与承担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三方签定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
  第八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的编写格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英文版编辑出版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标准首页加入英文版出版说明。文本上不注明翻译者、审查者的姓名)
  第九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对上报的英文版标准进行程序审查;通过后,批复上报单位,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告国家标准英文版出版信息。
  第十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的出版要求按照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由标准审批部门确定的正式出版单位出版。
  第十二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同标准审批部门签定的合同,标准英文版的出版单位享有标准英文版的专有出版权。
  第十三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与国家标准中文版在技术上出现异议时,以中文版为准。
  第十四条 国家标准英文版出版后,出版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翻译单位赠送样本。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国家标准英文版计划项目表
2.报批国家标准英文版公文格式
附件2



上报国家标准英文版单位文头
上报国家标准英文版单位文号




关于上报GB××××—××××
《××××××》等×项国家标准英文版的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名称):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关于下达部分国家标准英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技监标函〔××××〕×××号文)的要求,×××××单位已按计划要求完成了GB××××—××××《×××××××》等×项国家标准英文版的翻译工作,并于××××年××月通过专家会议审查,现将有关材料报上,请予审批。
  附件:

1.国家标准英文版文本(一式三份)

2.国家标准文本一份
3.审查会议纪要
4.专家名单

饺子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商业部


饺子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987年5月1日,商业部

一、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及国家经委经质〔1984〕526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饺子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JG型灌肠式饺子机。
三、饺子机产品生产企业不论隶属任何部门,均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国家经委领导下,生产许可证统一由商业部颁发。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和销售产品资格。对无证生产的企业按国发〔1984〕54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饺子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由商业部管理,办公室设于科技司质量管理处。联系电话:668581~2666。
其职责是:
1.制定和修订饺子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审查和批准企业饺子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3.审查产品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
4.审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应具备条件的检查验收报告。
5.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注销。
6.对取得饺子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其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五、各地方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未设办公室的为地方经委)要积极参加本地区申请企业的检查工作,加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日常监督。商业部和地方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权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
六、饺子机产品质量检测由商业部饮服食品机械质量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从批准之日起为五年。
八、申请企业经检测单位按商业部标准SB139—83《饺子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SB140—83《JG型饺子机技术条件》和SB141—83《JG型饺子机成型模结构基本参数》编制的“质量检验细则”(附件一)测试后,产品质量合格,并按“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应具备条件”(附件二)所规定的内容检查验收合格者,方能取得生产许可证。
九、生产许可证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企业应填报“商业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在规定期限内(不超过六个月)按隶属关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后报商业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中央各部委直属企业由各部委负责审查后报商业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同时抄报地方经委(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2.商业部接到企业申请后,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企业进行审查验收,并对产品质量组织检测。专家组对企业检查和产品测试后将进行审议。合格者发给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报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和登报公布。
3.申请企业经审议不合格者允许进行不超过半年的整顿,再次提出申请,经第二次检查和测试仍不合格者,则取消申请资格。
4.企业对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注销有异议时,可向商业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复审要求。如复审决议后,仍有异议,企业可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裁决。复查、裁决所需一切费用由申请企业支付。
十、企业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后,如发现产品质量有明显下降,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或将生产许可证转让其他企业使用等现象,将对企业提出警告,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十一、企业停止生产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后,原产品生产许可证自行失效,企业应将该产品生产许可证交回商业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注销,商业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上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十二、凡取得饺子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该产品铭牌、包装箱和使用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十三、生产许可证管理收费办法。
1.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尽量减少申请单位开支和收费单位不盈利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
(1)生产许可证申请费(包括审查人员差旅费)1500元。
(2)管理费(包括上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返回地方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部分)500元。
(3)产品测试费将参照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管理等费用的收款单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机械局。开户行:北京市农行营业部。帐号:511019—25。
十四、发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作人员守则”,违犯者给予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十五、凡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经查出,立即吊销生产许可证,并通报批评。
十六、本细则解释权属商业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十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